進行綠建築評估時,關於建築材料的使用特性,下列何者正確?
- A只需達到「生態、健康、再生、高性能」其中一項,即可取得綠建材標章正解 ✓
- B鋼筋混凝土建築使用的鋼材比鋼構建築少,因此鋼筋混凝土建築的單位面積二氧化碳排放量比鋼構建築少
- C鋼構造建築不是一種符合二氧化碳減量的建築型態
- D添加水淬爐石粉加入水泥中製成高爐水泥,是偷工減料的做法應嚴格禁止
官方答案 A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環境控制」乙段測驗第 38 題(場次代碼 11418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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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綠建材標章的分類取得方式,以及綠建築二氧化碳減量觀念下鋼筋混凝土造、鋼構造與高爐水泥的評價。
正解理由
依《綠建材設計技術規範》第 3.5 節,綠建材是指符合生態性、再生性、環保性、健康性及高性能之建材,這是綠建材整體涵蓋的性能面向;內政部認定的綠建材標章同規範第 8.2 節則是依性能類別分別審查核發,材料只要通過「生態、健康、再生、高性能」其中一類的評定,就能取得該類綠建材標章,不必同時滿足全部類別。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正確:綠建材標章依類別分別評定,取得其中一類即屬取得綠建材標章(《綠建材設計技術規範》第 8.2 節);同規範第 3.5 節列出的多種性能是綠建材的整體範圍,不是每一項材料都要同時具備。
- (B)
錯誤:鋼筋混凝土造雖然用鋼量較少,卻需要大量水泥與砂石,水泥燒製過程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建築物自重也大、基礎與結構量隨之增加,因此鋼筋混凝土造的單位面積二氧化碳排放量反而高於鋼構造。選項只比較用鋼量就推論排放較少,推理前提錯誤,結論也相反。
- (C)
錯誤:鋼構造自重輕、可減少基礎與結構材料用量,鋼材在拆除後又可高比例回收再生,正是綠建築二氧化碳減量所鼓勵的輕量化建築型態;應改為「鋼構造建築是符合二氧化碳減量的建築型態」。
- (D)
錯誤:水淬高爐爐碴粉是正式列名的輔助膠結材料,須符合 CNS 12549 標準(《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2.2.6 節),以它取代部分水泥製成高爐水泥,可改善混凝土工作性與水密性、降低水合熱(同規範第 2.2.6 節),同時把鋼鐵業副產品資源化、減少水泥用量與二氧化碳排放,是合規的材料選用,不是偷工減料。
記憶點
綠建材標章分類取得、一類即可;減碳看水泥量與自重,鋼構輕量又可回收,爐石取代水泥是減碳而非偷工。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