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 建築師 · 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64 題 · 單選 · 1.25 分

依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輪椅使用者正向接近時,雙手可及之最高高度應為多少公分?

  1. A100
  2. B110
  3. C120正解 ✓
  4. D130

官方答案 C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64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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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中「輪椅使用者正向接近可及範圍」的基本尺寸,也就是坐在輪椅上、正面面對牆面或設備時,手往上伸能碰到的最高點。

正解理由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在基本尺寸的資料中,把輪椅使用者的可及範圍分成「正向接近」與「側向接近」兩種情況,再依前方有沒有桌檯、桌檯突出多深細分。題目問的是最單純的情形:輪椅使用者正向接近、前方沒有桌檯阻隔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20 公分。這個數值是設計開關、按鈕、插座、置物架、對講機等「要讓輪椅使用者自己操作」的設備時,判斷是否搆得到的高度基準。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100 公分低於正向接近時可及之最大高度。100 公分仍在輪椅使用者伸手範圍之內,它只是「搆得到的某一個高度」,不是題目問的「最高高度」。把最高可及高度訂成 100 公分,等於把上限壓低,與題目所問的量不符;正確值是 120 公分。

  2. (B)

    110 公分是正向接近、但前方有較深桌檯突出時的最大可及高度。前方有桌檯時,輪椅使用者的身體被桌緣擋住、無法再往前靠,手臂要越過桌面往前伸,能舉到的高度就跟著下降。題目問的是一般正向接近(沒有桌檯阻隔)的情況,所以不是 110 公分,而是 120 公分;110 公分是「桌檯較大」這個附加條件下才成立的數值。

  3. (C)

    120 公分正是輪椅使用者正向接近、前方無阻隔時,可及之最大高度,與題目所問相符。前方即使有桌檯,只要桌檯突出較淺,最大可及高度仍維持 120 公分,這也是 120 公分常被當成無障礙設備操作高度上限的原因。

  4. (D)

    130 公分高於正向接近時可及之最大高度。輪椅使用者坐姿的肩高與手臂長度有限,130 公分已經超出可及範圍,裝在這個高度的按鈕或開關,輪椅使用者無法自行操作。130 公分在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裡是另一個量:室外通路寬度不得小於 130 公分(《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203.2.3 節),那是水平的通路寬度,不是垂直的手部可及高度,兩者不能混用;本題正確值是 120 公分。

記憶點

輪椅使用者正向接近、前方無阻隔,手能搆到的最高點是 120 公分;前方桌檯一深,上限就降到 110 公分。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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