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磚牆之門窗與開口的總長度,依規定不得大於牆身長度的:
- A1/2正解 ✓
- B2/3
- C1/4
- D2/5
官方答案 A
考選部更正答案:第58題答A給分 (原標準答案 B 已更正)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58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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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加強磚造建築物結構牆上門窗與開口的總長度限制,也就是開口加總長度相對於牆身長度的比例上限。
正解理由
考選部公告本題答 A 給分。加強磚造是以磚牆作為承受垂直載重與抵抗水平力的主體,再於牆的周邊以鋼筋混凝土加強柱與臥梁圍束。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52 條,磚造建築物結構牆之牆身長度及厚度應符合規範規定;依同編第 169 條之 1,磚牆沿加強柱高度方向應配置繫材,連貫磚牆與加強柱。這兩項都說明:磚牆能發揮多少作用,取決於它保有多少連續、與加強柱結合良好的實牆。門窗與開口會直接截斷牆身,開口加總越長,能傳遞水平剪力的實牆段就越短,開口角隅也越容易開裂。
所以開口必須以「總長度」對照「牆身長度」設上限,本題所問的上限是牆身長度的 1/2:同一道牆上所有門窗與開口的長度加總,不得超過牆長的一半,其餘牆長要保留為實牆。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符合題目所問。開口總長度以牆身長度的 1/2 為上限,等於要求實牆長度不少於開口總長度,使牆在開口之間仍保有足以傳遞水平力、並與加強柱及臥梁共同作用的實牆段。
- (B)
不符合題目所問。2/3 大於 1/2,代表允許開口佔去牆長的大部分,實牆反而比開口短,牆體抗剪能力與圍束效果都被削弱;這是把上限放寬了,正確的上限是 1/2。
- (C)
不符合題目所問。1/4 小於 1/2,屬於比上限更嚴格的數值。開口少固然對牆體有利,但題目問的是「不得大於」的上限,把上限記成 1/4 會把可開設的門窗長度估得過小;正確的上限是 1/2。
- (D)
不符合題目所問。2/5 同樣小於 1/2,也是比上限更嚴格的數值,不是題目所問的比例;考生常把它與其他構造的比例混記,正確的上限仍是 1/2。
記憶點
加強磚牆的門窗開口「加總不過半」:開口總長度不得大於牆身長度的 1/2。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