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SRC 造),下列敘述何者最不恰當?
- A一般而言,SRC 構材的勁度比 S 造之構材為大,有助於降低構材的變形量與減少建築物整體的側向位移
- B因為其鋼骨受到鋼筋混凝土的包覆,SRC 構材的鋼骨抵抗局部挫屈的能力優於 S 造,但是如果鋼筋施工不良就會大打折扣
- CSRC 造是將鋼骨與鋼筋結合為一體的複合構造,其主筋與鋼骨以緊貼配置為原則,以有效傳遞鋼骨與鋼筋間的應力正解 ✓
- D因為其剪力大多已由鋼骨所承擔,SRC 樑的箍筋數量通常比 RC 樑來得少
官方答案 C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21 題(場次代碼 113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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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SRC 造)中鋼骨與鋼筋的配置關係,以及 SRC 構材在勁度、局部挫屈與剪力分擔上相對於鋼構造(S 造)與鋼筋混凝土構造(RC 造)的特性。
正解理由
SRC 造雖然是鋼骨與鋼筋混凝土合成的構造,但兩者之間的力量是靠「混凝土」傳遞,不是靠鋼筋貼著鋼骨直接傳力。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10 條,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構材中之鋼骨及鋼筋均應有適當之混凝土保護層,且構材之主筋與鋼骨之間應保持適當之間距,以利混凝土之澆置及發揮鋼筋之握裹力;同編第 501 條也要求決定鋼骨與鋼筋之關係位置時,應檢核鋼筋配置及混凝土施工之可行性。
選項 (C) 主張主筋與鋼骨「以緊貼配置為原則」,正好與「保持適當間距」相反;而且緊貼會讓混凝土無法填滿主筋周圍,主筋失去完整的握裹,反而無法有效傳遞應力。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正確。SRC 構材是在鋼骨外再包覆鋼筋混凝土,斷面中多了混凝土與鋼筋共同參與抵抗變形,斷面的有效彎曲勁度比同尺度的純鋼構材大。構材勁度大,在相同載重下撓度較小,整棟建築物的側向位移也隨之降低,這正是 SRC 造常被用於高樓、需控制層間變位的理由之一。
- (B)
正確。純鋼構材的翼板、腹板是薄板,受壓時容易發生局部挫屈;SRC 構材的鋼骨被混凝土包住,板件無法自由向外鼓出,局部挫屈受到抑制。但這個效果有前提:外圍的箍筋與主筋要配置正確、混凝土要澆置密實,包覆層才能發揮束制作用;鋼筋施工不良、混凝土填充不足,包覆層就可能先開裂剝落,對鋼骨的束制隨之打折。這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1 條要求設計時檢討施工可行性的精神一致。
- (C)
錯誤,本題答案。不符之處有兩點:其一是配置原則錯誤,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10 條主筋與鋼骨之間應「保持適當之間距」,不是「緊貼配置」;其二是傳力機制錯誤,鋼骨與鋼筋之間的應力是經由周圍混凝土,透過鋼筋的握裹與鋼骨表面的附著共同傳遞,並非兩種鋼材互相接觸傳力,緊貼反而使混凝土無法包覆主筋而削弱握裹。改成正確敘述應為:「主筋與鋼骨之間應保持適當間距,以利混凝土澆置並發揮鋼筋之握裹力。」
- (D)
正確。SRC 梁的鋼骨腹板本身就具有可觀的剪力強度,設計時構材剪力有相當部分由鋼骨腹板承擔,鋼筋混凝土部分只需承擔其餘剪力,因此所需的剪力箍筋通常比同條件的 RC 梁少。要注意「少」不等於「不用」:箍筋仍負責圍束混凝土、固定主筋位置,在梁柱接頭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14 條也要求配置適當之箍筋。
記憶點
SRC 的鋼骨與主筋要「留縫給混凝土」,不是「貼在一起」;傳力靠混凝土握裹,間距不足就是施工與握裹雙輸。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