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鋼結構柱的挫屈,下列何者正確?
- A挫屈強度正比於柱有效長度(kL)
- B支承條件由鉸接改為固定端,其有效長度(kL)變長
- C迴轉半徑(r)只與桿件斷面幾何條件有關正解 ✓
- D迴轉半徑(r)越小,挫屈強度 Pcr 越大
官方答案 C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結構」乙段測驗第 17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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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鋼柱整體挫屈(歐拉挫屈)的影響因子,也就是有效長度 kL、端部支承條件、迴轉半徑 r 與長細比 kL/r 四者之間的關係。
正解理由
迴轉半徑的定義是 r = √(I/A),I 是斷面對某一彎曲軸的慣性矩,A 是斷面積,兩者都只由斷面的形狀與尺寸決定,與材料強度、彈性模數、構材長度或端部支承無關。《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第 3.12.2 節 對受壓構材迴轉半徑的簡化取法,矩形斷面用穩定方向總厚度的 0.30 倍、圓形斷面用直徑的 0.25 倍,用到的全是幾何尺寸;《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43 條 再把有效長除以迴轉半徑得到長細比 Kλ/r,可以看出 r 負責「斷面」這一端,長度與支承則全部落在有效長那一端。選項 (C) 說迴轉半徑只與桿件斷面幾何條件有關,與定義相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錯誤。彈性挫屈的臨界載重 Pcr 與彎曲勁度 EI 成正比,與有效長度 kL 的平方成反比:柱子愈長、端部束制愈弱,愈容易側向彎出而失穩。選項寫「正比」,方向完全相反;改成「挫屈強度與有效長度 kL 的平方成反比」才對。考生常只記得「成反比」,漏掉「平方」這一層,長度加長對挫屈強度的削減比直覺更劇烈。
- (B)
錯誤。有效長度因數 k 反映端部束制程度:端部轉動被束制得愈牢,挫屈變形的反曲點愈往柱內移,換算成兩端鉸接柱的等效長度就愈短。《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第 3.13.1 節 說明有效長度是柱兩端相對勁度 ψA、ψB 的函數,在無側移構架的圖表中,兩端 ψ 趨近無限大(端部幾乎不受束制,接近鉸接)時 k 為 1.0,兩端 ψ 為 0(端部完全固定)時 k 為 0.5。所以支承由鉸接改為固定端,k 變小、有效長度變短,挫屈強度隨之提高;選項寫「變長」,方向相反,改成「有效長度(kL)變短」才對。
- (C)
正確。r 只取決於斷面的慣性矩與面積,屬於斷面的幾何性質。同一個斷面放在不同長度、不同支承的柱上,r 都不變,改變的是 kL 與長細比。因為慣性矩隨彎曲軸而不同,同一斷面會有強軸與弱軸兩個 r 值,整體挫屈通常由 r 較小的弱軸控制,但這仍然是幾何上的差別,不牽涉材料或支承。
- (D)
錯誤。慣性矩等於斷面積乘以迴轉半徑的平方,代回臨界載重的關係,Pcr 可改寫成與 EA 成正比、與長細比 kL/r 的平方成反比。r 越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43 條 所稱的長細比越大,挫屈強度 Pcr 越小,不是越大;選項把方向說反了,改成「迴轉半徑越小,挫屈強度 Pcr 越小」才對。
記憶點
r 是斷面的幾何量、k 是支承的束制量,兩者合成長細比 kL/r;長細比愈大,挫屈強度愈低。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