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氣候變遷導致超過原有防洪設施保護標準之降雨事件頻傳,過往「完全由河川或排水承納洪水」的思維轉換成「由河川或排水與土地共同承納洪水」,採逕流抑制、逕流分散、逕流暫存、低地與逕流積水共存之原則。其中逕流暫存措施原則,在建築設計上可採行的方式為何?
- A筏基新增滯蓄洪空間給分 ✓
- B景觀貯集滲透池給分 ✓
- C設置防水閘門
- D設置滲透排水管
官方答案 A、B
考選部送分:第71題答A或B者均給分 (選 A、B 皆給分)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71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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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逕流分擔」的四項原則中,哪些建築設計手法屬於「逕流暫存」,以及雨水貯集滯洪設施、景觀貯集滲透池的功能定位。
正解理由
題幹列出的四個原則各有分工:逕流抑制是減少降雨轉成地表逕流的量,例如讓雨水入滲;逕流分散是把逕流導向不同路徑分流;逕流暫存是先把雨水留住、延後排放,以削減洪峰;低地與逕流積水共存則是容許低窪地區短暫積水,同時讓建築物本身耐得住淹水。判斷「暫存」的標準只有一個:設施有沒有一個能「先裝水、再慢慢放」的貯集容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 條之 3 第 1 項,雨水貯集滯洪設施可於法定空地、建築物地面層、地下層或筏基內設置水池或儲水槽,以管線或溝渠收集屋頂、外牆面或法定空地之雨水,再連接至建築基地外雨水下水道系統,在筏基內闢設滯蓄洪空間就是把雨水暫存在建築物底下的作法。
依《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第 3.10 節,景觀貯集滲透池是具貯集滲透功能的水池,雨水先暫時性貯存形成高水位,再以自然滲透使水位降低;高低水位之間的容積就是暫存空間。考選部公告本題答 A 或 B 者均給分,故選 A 或 B。
逐項排除
- (A)
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 條之 3 第 1 項明列筏基內可設置水池或儲水槽作為雨水貯集滯洪設施;降雨時收集的雨水先蓄在筏基空間內,無法以重力式排放時以抽水泵浦排放,並於地面層以上及流入水池前之管線或溝渠設置溢流設施。它具備貯集容積、延後排放,屬於逕流暫存。考選部公告答 A 者給分。
- (B)
符合。依《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第 6.4 節,景觀貯集滲透池讓雨水暫時貯存於水池,再慢慢以自然滲透方式滲入土壤;水池分成高低水位兩部分,下雨後水面擴大以暫時貯存高低水位間的雨水,平時則縮小維持常態景觀水池。它同時具有暫存與入滲的效果,暫存的部分即對應逕流暫存。考選部公告答 B 者給分。
- (C)
不符合。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 條之 1 第 1 項,防水閘門(板)設在建築物地下層與地下停車空間開向屋外的出入口、汽車坡道出入口,以及地下層突出基地地面的窗戶與開口,作用是阻擋外水灌入地下層。它本身沒有任何貯集容積,不會把雨水留下來,而是讓建築物在外部積水時不被淹入,屬於提高建築物耐水能力的防護措施。要符合「逕流暫存」,須是具貯集容積的滯洪水池或儲水槽。
- (D)
不符合。依《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第 6.7 節,滲透排水管與滲透陰井原理類似,是把基地內無法由自然入滲排除的水集中後慢慢往土壤入滲,以達輔助入滲的效果;同規範第 6.8 節也說明滲透排水管通常設於操場、庭院、駁崁、擋土牆,收集土壤內積水,是地面下的排水系統。它的作用是讓雨水回到地層、減少地表逕流,對應的是逕流抑制,而不是以容積暫存雨水。具地下貯集容積的設施應是《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第 3.11 節所稱的地下貯集滲透設施。
記憶點
判斷「暫存」看有沒有「先裝水、再慢放」的容積:筏基滯洪槽、景觀貯集滲透池是暫存;防水閘門是擋水,滲透排水管是入滲。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