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CNS12642 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適用範圍之規定,其使用者年齡範圍為:
- A3~14 歲
- B2~14 歲
- C3~13 歲
- D2~12 歲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46 題(場次代碼 111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AI 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CNS12642 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的「適用範圍」,也就是這份國家標準設定的使用者年齡區間。這是設備安全標準最基本的前提——尺寸、強度、防夾與防墜的各項要求,全都是以這個年齡區間內兒童的身體尺寸與行為能力為設計對象。
正解理由
CNS12642 是針對設置於公共場所、供不特定兒童使用之遊戲設備所訂的國家標準,其適用範圍界定的使用者年齡下限為 2 歲、上限為 12 歲。下限的意義在於:設備的攀爬高度、扶手握徑、踏階間距等,是以已能獨立行走、攀爬的幼兒為最小使用者;上限的意義在於:設備的構件強度、空間尺度與開口尺寸,是以學齡兒童的體型與活動力道為最大使用者,超過這個年齡層的使用者,體重與動作力道已不在設備設計所設定的對象之內。四個選項中,下限與上限同時吻合「2 歲至 12 歲」的只有 (D),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3~14 歲:下限與上限兩端都不符。下限寫成 3 歲,等於把已能獨立攀爬遊玩的 2 歲幼兒排除在標準保護範圍之外;上限寫成 14 歲,則把已進入青少年體型的使用者納入,超出設備以兒童體型設定的設計對象。正確應為下限 2 歲、上限 12 歲。
- (B)
2~14 歲:下限 2 歲正確,但上限寫成 14 歲不符。上限一旦放寬,設備的承載、開口與空間尺度就必須同時照顧體型明顯較大的使用者,與這份標準以兒童為對象的定位不一致。正確上限應為 12 歲。
- (C)
3~13 歲:下限與上限兩端都不符。下限 3 歲過高,漏掉 2 歲幼兒;上限 13 歲過高,超出 12 歲的上限。這個選項兩端各錯一個年齡,屬於「看起來接近、其實兩頭都偏」的干擾項,正確應為 2 歲至 12 歲。
- (D)
2~12 歲:下限 2 歲、上限 12 歲,與 CNS12642 適用範圍界定的使用者年齡區間完全一致,是本題正解。
記憶點
CNS12642 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的使用者年齡範圍是「2 歲到 12 歲」:下限看會不會自己走、自己爬,上限看還是不是兒童體型。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