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建築師 · 建築環境控制第 32 題 · 單選 · 1.5 分

某室內每平方公尺之平均照度為 500 lx,燈具發光效率為 50 lm/W,照明率為 0.8,維護率為 0.5,則該空間的用電密度為多少 W/m2?

  1. A100
  2. B50
  3. C25正解 ✓
  4. D15

官方答案 C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環境控制」乙段測驗第 32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AI 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以光通量法(流明法)由設計照度、照明率與維護率反求所需光通量,再以燈具發光效率換算單位面積用電量(用電密度,W/m²)。

正解理由

光通量法的關係是:工作面平均照度 E × 面積 A = 燈具總光通量 F × 照明率 U × 維護率 M。改寫成每平方公尺所需的燈具光通量:F/A = E / (U × M)。照度單位 lx 即 lm/m²,代入 500 lx ÷ (0.8 × 0.5) = 500 ÷ 0.4 = 1250 lm/m²。燈具每消耗 1 W 可發出 50 lm,所以每平方公尺所需電功率為 1250 lm/m² ÷ 50 lm/W = 25 W/m²,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100:錯誤。是正確值 25 W/m² 的四倍,大幅高估用電密度;照度除以照明率與維護率的乘積,再除以發光效率,只得 25 W/m²。

  2. (B)

    50:錯誤。是正確值的兩倍,與光通量法換算結果不符;照明率與維護率是放在分母放大所需光通量,再以發光效率換成功率,結果為 25 W/m²。

  3. (C)

    25:正確。1250 lm/m² ÷ 50 lm/W = 25 W/m²。

  4. (D)

    15:錯誤。小於正確值 25 W/m²,等於低估了照明損失所需補足的光通量;照明率與維護率都小於 1,所需光通量必然大於照度本身,正確值為 25 W/m²。

演算步驟

  1. 公式:E × A = F × U × M → F/A = E / (U × M)。
  2. U × M = 0.8 × 0.5 = 0.4。
  3. 每平方公尺所需光通量:F/A = 500 lm/m² ÷ 0.4 = 1250 lm/m²。
  4. 用電密度:1250 lm/m² ÷ 50 lm/W = 25 W/m²。

記憶點

用電密度 = 照度 ÷(照明率 × 維護率)÷ 發光效率;lx 就是 lm/m²,單位一路相消到 W/m²。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歷屆同科第 32 題建築環境控制

同卷鄰近題10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