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為工地不可或缺之機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吊裝作業規劃需考慮建築材料的大小及作業範圍
- B吊臂式高塔起重機只能利用水平撐梁做迴轉正解 ✓
- C膠輪式起重機吊裝時須將油壓式邊撐伸出固定
- D高塔起重機上昇方法有利用建築柱梁為支撐以及自身自昇式
官方答案 B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36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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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工地起重機的種類與使用要點,包括吊裝作業規劃、塔式起重機的迴轉方式、輪胎式(膠輪式)起重機的穩定措施,以及塔式起重機隨建築物增高的上昇(爬升)方法。題幹問「何者錯誤」,要找出與起重機構造原理不符的敘述。
正解理由
塔式起重機依吊臂型式可分為「水平臂式」(吊臂固定呈水平,以臂上的吊重台車前後移動來改變作業半徑)與「吊臂式」(又稱俯仰臂式或動臂式,以吊臂上下俯仰來改變作業半徑)兩大類。不論哪一類,吊臂與平衡臂都是架在塔頂的迴轉機構上,由迴轉機構帶動整組上部結構水平旋轉;迴轉靠的是塔頂的迴轉裝置,不是靠「水平撐梁」。吊臂式高塔起重機除了能迴轉,還能藉吊臂俯仰變幅,在鄰房密集、上空受限的基地反而較靈活。
選項 (B) 把迴轉方式限縮成「只能利用水平撐梁做迴轉」,既把「水平臂」這種吊臂型式誤當成迴轉的手段,又用「只能」排除了吊臂式本身具備的迴轉與俯仰能力,敘述錯誤。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正確。吊裝作業規劃要先掌握被吊物的尺寸、重量與吊掛方式,再對照起重機在不同作業半徑下的額定荷重,並確認吊臂迴轉與吊物移動的範圍是否會碰觸鄰房、架空電線或其他機具。《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16.6.3 節指出各種施工機械均有一定功能及使用限制,應按原製造廠操作手冊正常使用;材料越大越重,可用的作業半徑越小,所以「材料大小」與「作業範圍」必須一起考慮,才能選定機型與設置位置。
- (B)
錯誤,即本題答案。錯處有兩層:其一,迴轉是由塔頂迴轉機構完成,水平臂只是吊臂的一種型式,不是迴轉的構件;其二,「只能」一詞排除了吊臂式起重機以俯仰變幅、同時又能迴轉的事實。改成正確的說法應為:「塔式起重機不論水平臂式或吊臂式,均由塔頂之迴轉機構使上部結構迴轉;吊臂式另以吊臂俯仰改變作業半徑。」
- (C)
正確。膠輪式(輪胎式)起重機以橡膠輪胎行走,輪胎本身會變形,若直接以輪胎承受吊重,車身容易晃動甚至傾覆。因此吊裝前必須把油壓式外伸撐腳(邊撐)伸出、落地並調整水平,讓輪胎離地或卸載,由撐腳加大支承範圍、把荷重傳到地面;撐腳下方地面不夠堅實時,還要加墊鋼板或枕木分散壓力。
- (D)
正確。塔式起重機隨建築物升高的上昇方法有兩類:一是「爬升式」(內爬式),起重機設在建築物內部或旁側,利用已完成的柱、梁或樓板作支撐,以爬升框架與油壓頂昇裝置逐層往上爬;二是「自昇式」(外部自昇式),在塔身頂端以頂昇套架加入新的標準節,讓塔身自行加高,必要時再以繫桿連接建築物增加穩定。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149 條第 1 項與第 149 條第 3 項,塔式起重機的組立、爬升屬鋼構組配作業,應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現場決定作業方法並指揮作業,可見爬升本身就是正式列管的作業項目。
記憶點
迴轉靠塔頂迴轉機構,水平臂與吊臂(俯仰臂)是吊臂型式而非迴轉手段;輪胎式吊裝先伸撐腳;塔吊上昇分「爬升式」與「自昇式」。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