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建築師 · 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36 題 · 單選 · 1.25 分

關於場鑄混凝土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場鑄混凝土樁之混凝土規定抗壓強度不得小於 210 kgf/cm2
  2. B於水中或泥水中打設時,澆注時採用之混凝土強度應按規定抗壓強度再提高 35 kgf/cm2
  3. C基樁內主鋼筋最少不得少於 9 支,其主鋼筋直徑不得小於 19 mm,且鋼筋總斷面積不得小於樁斷面積之千分之五正解 ✓
  4. D基樁內主鋼筋保護層之淨厚度不得小於 7.5 cm

官方答案 C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36 題(場次代碼 11219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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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場鑄混凝土樁的材料與配筋基本要求,包括混凝土規定抗壓強度、水中或泥水中澆注時的強度提高,以及主鋼筋支數、直徑、總斷面積與保護層厚度。

正解理由

依《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5.6.3 節,場鑄混凝土樁的配筋要求為:基樁內主鋼筋不得小於 6 支,主鋼筋直徑不得小於 19mm,鋼筋總斷面積不得小於樁斷面積之千分之五,保護層之淨厚度不得小於 7.5cm,箍筋直徑不得小於 13mm。選項 (C) 的主鋼筋直徑與總斷面積兩項都與《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5.6.3 節相符,唯獨把主鋼筋最少支數寫成 9 支,與 6 支的下限不符,敘述錯誤。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正確。《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5.6.3 節明定場鑄混凝土樁之混凝土規定抗壓強度不得小於 210 kgf/cm²,同款並要求最小水泥量不得低於 300 kg/m³,兩者一起確保樁體混凝土的基本品質。

  2. (B)

    正確。《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5.6.3 節要求場鑄樁澆注之混凝土強度應視規定抗壓強度及澆注環境適當提高,於水中或泥水中打設時,澆注時採用之混凝土強度應按規定抗壓強度再提高 35 kgf/cm²;同樣情境下水泥量也提高為不得低於 375 kg/m³。原因是混凝土在充滿水或泥水的樁孔內澆注,難免與泥水接觸混合,品質變異大,須預留強度餘裕,才能讓完成後的樁體仍達到規定抗壓強度。

  3. (C)

    錯誤。主鋼筋最少支數的下限是 6 支,不是 9 支;「直徑不得小於 19mm」與「總斷面積不得小於樁斷面積之千分之五」兩項則正確。改成「主鋼筋不得小於 6 支」才與《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5.6.3 節相符。

  4. (D)

    正確。《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 5.6.3 節規定保護層之淨厚度不得小於 7.5cm。場鑄樁的混凝土直接與土壤及地下水接觸,鋼筋籠又是吊放進孔內,位置不易精準控制,保護層須留得厚,才能確保鋼筋防蝕與混凝土包覆完整。

記憶點

場鑄樁記「210、水中加 35、主筋 6 支 19mm、鋼筋比千分之五、保護層 7.5cm」。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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