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建築師 · 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27 題 · 單選 · 1.25 分

有關鋼骨鋼筋混凝土(SRC)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ASRC 造力學原理是將鋼骨造(S)與鋼筋混凝土造(RC)分開計算後再互相累加計算
  2. B鋼骨鋼筋混凝土如果採用鋼管混凝土柱時,與其相接之梁可以採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來施作正解 ✓
  3. C在柱梁接頭的部位主筋應直接穿通過,但不得貫穿翼板
  4. D如需在鋼骨斷面上穿孔、補強應先於工廠內施作完成

官方答案 B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27 題(場次代碼 108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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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柱的兩種斷面型式與其相接梁的組合限制,並兼考 SRC 強度累加的力學觀念、梁柱接頭主筋的通過方式,以及鋼骨穿孔補強的施作時機。

正解理由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7 條,SRC 柱分為兩類:鋼筋混凝土包覆鋼骨的「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柱」,以及鋼管內部填充混凝土的「鋼管混凝土柱」。《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8 條再依柱型限制相接的梁:柱採包覆型時,相接之梁「得」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或鋼梁;柱採鋼管混凝土柱時,相接之梁「應」採用鋼梁設計。鋼管混凝土柱外圍是一圈鋼管,梁端的彎矩與剪力必須直接傳進鋼管,由鋼梁與鋼管接合才能平順傳力,這也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13 條要求梁柱接頭處的鋼梁直接與柱中鋼骨接合的精神一致。

選項 (B) 說鋼管混凝土柱可接包覆型 SRC 梁,把「應採用鋼梁」放寬成可用包覆型梁,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8 條不符,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正確。SRC 由鋼骨(S)與包覆鋼骨的鋼筋混凝土(RC)組成,其力學基本觀念是把鋼骨部分與鋼筋混凝土部分的強度分別計算,再相加作為整個構材的強度,一般稱為強度累加(疊加)的觀念。這個觀念成立的前提是兩者能共同作用,因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10 條要求主筋與鋼骨之間保持適當間距以發揮握裹力,同編第 501 條要求檢核鋼骨與鋼筋的相對位置。

  2. (B)

    錯誤。錯在梁柱組合: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8 條,鋼管混凝土柱相接之梁「應採用鋼梁設計」,沒有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的選擇;可以在包覆型 SRC 梁與鋼梁之間二選一的,是「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柱」。改成「採用鋼管混凝土柱時,與其相接之梁應採用鋼梁」才正確。從構造上看,鋼管把混凝土封在內部,包覆型梁的主筋沒有辦法穿過鋼管進入柱內連續或錨定,梁的力量無法可靠地傳入柱。

  3. (C)

    正確。內容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9 條一致:在梁柱接頭處,主筋應以直接通過梁柱接頭為原則,並不得貫穿鋼骨之翼板。主筋直接通過,力量才能連續傳遞;翼板是鋼骨抵抗彎矩的主要部位,為了讓主筋穿過而在翼板開孔,會削弱鋼骨的抗彎斷面。

  4. (D)

    正確。內容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19 條一致:SRC 構造施工需在鋼骨斷面上穿孔時,其穿孔及補強應事先於工廠內施作完成。工廠內有固定的加工設備,孔位精度與補強板銲接品質都能控制與檢驗;若等鋼骨吊裝、鋼筋綁紮後才在現場開孔,位置難以精準,補強銲接的品質也難以確保。

記憶點

鋼管混凝土柱只接鋼梁;包覆型 SRC 柱才可在包覆型 SRC 梁與鋼梁之間二選一。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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