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建築師 · 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17 題 · 單選 · 1.25 分

有關耐震構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耐震構造是一種透過建築物各層結構構材的降伏變形來吸收地震能量的構造
  2. B耐震構造的建築物若為高層及超高層時因震動的週期較短,因此可透過地盤迅速獲得衰減消散正解 ✓
  3. C制震構造是指在建築物主要構造體上裝置可吸收震動能量的設備,以減低建築物因地震所產生的震動或因強風所產生的建築物搖晃的一種構造
  4. D免震構造是將水平方向自由度高的構材導入於剛性較高的建築物(大多都放置在基礎部分)的一種構造

官方答案 B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17 題(場次代碼 108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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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物抗震的三種基本策略——耐震、制震、免震(隔震)——各自靠什麼機制處理地震能量,以及建築物高度與自然振動週期的關係。

正解理由

建築物的自然振動週期取決於質量與側向勁度:樓層越多、高度越高,整體越柔、質量越大,週期就越長,而不是越短。高層及超高層建築物週期長,搖晃一個來回所需的時間長,晃動並不會「透過地盤迅速衰減」;地震輸入上部結構的能量,仍須由結構本身的阻尼與構材變形吸收。地盤是地震波傳入建築物的來源,不是替上部結構消散振動的出口。選項 (B) 把「週期較短」與「經由地盤迅速衰減消散」兩處都寫錯,是本題唯一錯誤的敘述,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正確。耐震構造不另裝消能裝置,而是把結構體本身設計成「強而韌」:構材在大地震時允許進入降伏,藉塑性變形吸收地震能量,因此構材與接合必須具備韌性,才能在降伏後繼續變形而不脆斷。以鋼結構為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40 條要求鋼結構之耐震設計應採用具有韌性之結構材料、結構系統及細部,就是「靠降伏變形吸能」這個思路在鋼構造上的明文要求。

  2. (B)

    錯誤,有兩處不符。其一,高層及超高層建築物的自然振動週期較長,不是較短;其二,上部結構的晃動不是透過地盤迅速衰減消散,而是要靠結構本身的阻尼與構材變形吸收,週期長、位移大的高樓反而晃得久。改成正確的說法是:「高層及超高層建築物週期較長,搖晃持續時間長,地震能量須靠結構本身的韌性與阻尼,或另加制震裝置來吸收」。

  3. (C)

    正確。制震構造是在主要構造體上加裝阻尼器等可吸收振動能量的裝置,地震或強風造成的搖晃先由這些裝置吸收,降低主結構的反應。它對風振同樣有效,這也是制震常見於高層建築物的原因之一;與耐震構造的差別在於吸能的是「另加的裝置」,不是主結構構材本身的降伏。

  4. (D)

    正確。免震(隔震)構造是在建築物與基礎之間設置水平方向柔軟、垂直方向能承重的隔震元件,使上部結構的週期延長、與地盤運動「脫開」,上部結構本身則維持相對剛性,隔震層大多設在基礎部分。隔震層上下會產生較大的相對位移,所以跨越隔震層的設備管線要另做處理,例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79 條要求燃氣供給管路穿越隔震構造建築物之隔震層時,應有吸收相對變位之措施。

記憶點

耐震靠構材自己降伏吸能、制震靠加裝裝置吸能、免震靠隔震層把地震隔開;樓越高週期越長,不會靠地盤替你消散。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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