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 建築師 · 建築環境控制第 23 題 · 單選 · 1.5 分

下列有關瓦斯漏氣警報設備設置之規定,何者錯誤?

  1. A採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瓦斯使用時,漏氣探測器應設置於壁面上方正解 ✓
  2. B瓦斯漏氣之警報裝置的設置高度應距離樓地板面高度 4.5 m 以下
  3. C一棟建築物有 2 台以上之瓦斯漏氣受信總機時,應具有相互連絡通話之功能
  4. D瓦斯漏氣探測器不得設置於出風口 1.5 m 以內之場所

官方答案 A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環境控制」乙段測驗第 23 題(場次代碼 105170,全卷 4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AI 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三大組成(檢知器、警報裝置、受信總機)各自的設置要件,關鍵在於檢知器的裝置高度必須依燃氣比重決定。

正解理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11 條規定使用瓦斯之場所應設置瓦斯漏氣探測設備、警報裝置與受信總機,並要求探測設備「依燃氣種類及室內氣流情形適當配置」;《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0 條第 2 項所稱瓦斯包括天然氣與液化石油氣。兩種燃氣的比重方向相反:天然氣主成分甲烷比空氣輕,外洩後往上飄、先聚積在天花板附近,所以檢知器放在高處;液化石油氣主成分丙烷、丁烷比空氣重,外洩後沉向地面、積在低窪角落,檢知器必須設在靠近樓地板的低處才能及早偵測。(A)把液化石油氣的檢知器設在壁面上方,等於放在外洩氣體最後才會到達的位置,敘述錯誤。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錯誤,為本題答案。錯在「裝置高度與燃氣種類不相配」:設於上方的是比空氣輕的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比空氣重,檢知器應設於壁面下方、接近樓地板處。改成「採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瓦斯使用時,漏氣檢知器應設置於壁面下方接近樓地板處」才對。

  2. (B)

    正確。警報裝置包含瓦斯漏氣表示燈與檢知區域警報裝置;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3 條,表示燈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四點五公尺以下,設於面向通路之出入口附近,且亮度要在前方三公尺處能明確識別,與選項所述 4.5 m 以下一致。高度設上限,是為了讓通路上的人一眼就看得到哪一室漏氣。

  3. (C)

    正確。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2 條,一棟建築物內有二臺以上瓦斯漏氣受信總機時,該受信總機處設有能相互同時通話連絡之設備,與選項一致。多臺總機分散在不同值守處時,彼此要能即時通話,才能協調關閉氣源與疏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5 條對火警受信總機也有同樣的相互通話要求,兩套系統邏輯一致。

  4. (D)

    正確。出風口吹出的氣流會把外洩瓦斯稀釋、吹散,使檢知器周邊濃度達不到警報值,形成偵測死角,所以檢知器要與出風口保持距離,選項所述 1.5 m 以內不得設置,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11 條依室內氣流情形配置探測設備的要求。火警探測器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15 條也有應距離出風口一點五公尺以上的安排,道理相同:避免空調氣流干擾探測。

記憶點

瓦斯輕重定高低:天然氣輕放上、液化石油氣重放下;檢知器避開出風口,多臺受信總機要能互通。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

歷屆同科第 23 題建築環境控制

同卷鄰近題1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