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耐燃材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玻璃可以視為耐燃一級材料給分 ✓
- B耐燃三級材料還是可能會燃燒給分 ✓
- C木質材料經過加工可以成為耐燃材料給分 ✓
- D矽酸鈣板均為耐燃一級材料給分 ✓
官方答案 一律給分
考選部送分:第2題一律給分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建築構造與施工」第 2 題(場次代碼 106180,全卷 8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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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建築技術規則》對「不燃材料」「耐火板」「耐燃材料」三個用語的定義,以及它們與耐燃一級、二級、三級的對應關係。
正解理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把材料的燃燒性能分成三個層級:不燃材料列舉混凝土、磚或空心磚、瓦、石料、鋼鐵、鋁、玻璃、玻璃纖維、礦棉、陶瓷品、砂漿、石灰,並以「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一級之不因火熱引起燃燒、熔化、破裂變形及產生有害氣體之材料」作概括;耐火板列舉木絲水泥板、耐燃石膏板,概括為符合耐燃二級之材料;耐燃材料列舉耐燃合板、耐燃纖維板、耐燃塑膠板、石膏板,概括為符合耐燃三級之材料。作答時,就是拿每個選項去對照這三個層級的「列舉」與「概括」文字。考選部公告本題一律給分。
逐項排除
- (A)
玻璃直接列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不燃材料的列舉之中,而不燃材料的概括文字以「符合耐燃一級」為標準,所以「玻璃可以視為耐燃一級材料」與定義的列舉直接對應。要分清楚的是:耐燃等級描述的是材料本身受火時會不會燃燒、熔化、產生有害氣體;《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另定義的「防火時效」則是主要構件、防火設備與區劃構造遭受火災時可耐火的時間,兩者是不同層次的指標。
- (B)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只有在不燃材料(耐燃一級)的概括文字中寫出「不因火熱引起燃燒」這項特性;耐燃材料(耐燃三級)的列舉包含耐燃合板、耐燃纖維板這類以可燃基材加工而成的板材,定義中並沒有「不燃燒」的描述。從材料原理看,耐燃處理的作用是延緩著火、降低火焰延燒速度與發熱量,不是讓基材從可燃變成完全不燃,所以「耐燃三級材料還是可能會燃燒」與定義的層級安排相符。
- (C)
耐燃合板、耐燃纖維板都列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耐燃材料之中;合板由木材單板膠合而成,纖維板由木質纖維壓製而成,經耐燃處理後才歸入這個層級。同一款定義體系裡,耐火板列舉的木絲水泥板,也是木質原料與水泥複合後達到耐燃二級的例子。因此「木質材料經過加工可以成為耐燃材料」有定義的列舉可以直接對照。
- (D)
矽酸鈣板沒有出現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三個層級的列舉中,要歸入哪一級,必須靠「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的概括文字。《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 9.3 節在木構造框組壁體的防火被覆用板材中,寫的是「耐燃一級矽酸鈣板」,也就是把耐燃一級當作矽酸鈣板要另外具備的等級條件來寫。再對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同樣是石膏類板材,「耐燃石膏板」列在耐火板(耐燃二級),「石膏板」列在耐燃材料(耐燃三級),可見材料名稱相同,不代表耐燃等級相同。至於市面上的矽酸鈣板是否「均」達耐燃一級,依題目所給條件無法單獨判定;看到「均」「一律」這類全稱字眼,要回到個別產品實際取得的耐燃等級認定。
記憶點
耐燃一級=不燃材料、耐燃二級=耐火板、耐燃三級=耐燃材料;等級看的是認定結果,不是材料名稱。
內容更新 2026-10-12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建築設計、結構設計、施工或法規諮詢建議 · 回報錯誤